示意圖流程說明如下:
1.申請人備妥許可案件查核表及相關資料提出申請
2.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書件
3.審核申請書件(申請人補件、若時限期間未補件則駁回)
4.主管機關通知繳納價金
5.申請人繳納本計畫增額容積價金
6.申請人檢附繳款證明文件並請發許可函
7.主管機關核發增額容積許可證明。
*若申請基地之基準容積達630%以上且申請增額容積達基準容積之15%以上者,提送高雄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核可
1.申請人備妥許可案件查核表及相關資料提出申請
2.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書件
3.審核申請書件(申請人補件、若時限期間未補件則駁回)
4.主管機關通知繳納價金
5.申請人繳納本計畫增額容積價金
6.申請人檢附繳款證明文件並請發許可函
7.主管機關核發增額容積許可證明。